商务部 48 号公告:拟将 23 项 AI 技术列入出口管制目录,即日起出口前登记
商务部、科技部 10 月 16 日发布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:40 项技术中 AI 占 23 项,覆盖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与信息处理,已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。

发生了什么
据 21 经济网 10 月 16 日转载的商务部网站公告全文,商务部、科技部当天发布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期为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。公告涉及 AI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个领域共 40 项技术,其中 AI 领域 23 项,包括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与信息处理相关技术。
公告明确,已开源或已发表论文、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本次修订;同时规定,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修订实施前,相关技术出口须先在商务部系统登记。据新浪财经 10 月 17 日跟进报道,该公告是目录修订程序中的征求意见环节,尚未形成最终管制清单。
关键事实
- 公告编号:商务部、科技部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
- 征求意见期: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
- AI 技术项:23 项: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信息处理
- 排除情形:已开源/发表论文、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
- 过渡期要求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修订实施前,相关技术出口须先登记
为什么重要
23 项 AI 技术被列入出口管制目录修订征求意见,覆盖大模型、智能体与算力集群;公告发布之日起,相关技术出口须先在商务部系统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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